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内在实力和研究生建设需要,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1.做好充分动员,把基金申报作为培养科研人才队伍的过程。充分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积极申报,原则上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必须申报,特别是近三年新进博士未获得国家基金资助的原则上全部申报。
2.做好选题和申请书的论证,把申报基金作为凝练学科研究方向的过程。论证以学院、部、中心为主体,科研处主要针对基金项目组织申报流程培训。各学院、部、中心要科学地选择论证专家,论证会请提前通知科研处,科研处将积极参与服务。
3.各学院、部、中心要制定本单位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方案要契合学校总体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时间具体详实、任务责任到人。
4.为了加强交流学习,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部、中心工作方案、政策措施、论证会和报告会新闻、进展情况等可在学校办公网发布,同时需报送科研处备案。
5.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未参与本次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科研处将不再推荐下一年度学校和教育厅管理的纵向科研和平台建设项目。
二、具体任务
1.申请人:高层次引进人才,应充分理解国家基金撰写要求,发挥自身研究基础,做好申报书的撰写;新进教师、博士等,应依托已经开展的研究内容,并结合团队研究方向与条件,充分把握自身研究基础,做好青年基金申报;以往申请未获立项的,应结合同行评议反馈意见,会同所在学科团队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应全面关注同行研究趋势,深入思考新的研究增长点、项目申报学科、申报类型,积极挖掘课题组潜力,争取继续申报。
2.各学院、部、中心应制定详尽的申请组织方案,积极安排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指导申报,以多种形式开展申报内容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指导。
3.科研处:全面做好各阶段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监督落实,做好申报书撰写辅导工作,并在后期申报书成型阶段,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青年基金申报书内容进行评议与辅导,同时和高层次人才、新进青年教师等申请人进一步加强指导,跟踪服务。
三、时间节点
1. 2020年11月16日前,各学院、部、中心召开申报工作动员会,部署申报工作;
2. 2020年11月23日前,各学院、部、中心提交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和拟申报主题,同时制定基金申报论证工作方案,上报科研处;
3. 2020年12月10日前,科研处组织邀请校内外专家进校对国家基金申报书撰写技巧做辅导报告;
4. 2020年12月-2021年2月底前,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完成申报书论证,同时协助申报人开展基金项目校内外专家一对一咨询辅导工作;
5. 2021年3月上旬,科研处将结合申报形式要求,组织校内形式审查培训;
6. 2021年3月中旬,科研处集中受理申报书,受理时间具体节点届时请关注通知。
四、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科:潇潇,陈朝明,电话:62158092
科研处:王储炎 62158090
科研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