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立项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硏究质量,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发布通知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我校将开展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含后期资助项目)、院人才基金项目。
二、验收办法
(一)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通知要求申请结题,提交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按时结题者将予撤项。
(二)项目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教育厅重大项目主持人须进行现场答辩(须准备一式五份结题材料、答辩PPT)。对于专家鉴定为终止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收回科研经费;专家鉴定为撤项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追回科研经费,三年内不予推荐申请任何科研项目,情节严重者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档案。
(三)终止或撤项的科研项目,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称)评审的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请各单位统一填报《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5),于2021年1月4日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汇总表、结题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
(一)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按项目类别填写,经费部分须经校财务审核盖章,结题报告模板请见附件1.2.3.4)。
2.最终成果复印件(包括项目研究成果和证明材料。成果为论文的,须包括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等;成果为专著和研究报告的,须同时附查重报告;成果为专利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上成果复印件人名处须业务归口单位盖章。
3.科研促教学材料(须业务归口单位盖章)。
(二)装订要求
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胶印),顺序如下。
1.封面(注明“XX年度XX课题”“课题名称(编号)”“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填报时间”,见附件5)。
2.目录。
3.内文,按“(一)结题材料”所列顺序编印。
请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潇潇,陈朝明
电 话:62158092
邮 箱:kyc@hfuu.edu.cn
地 址:行政楼409
科研处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1.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合肥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结题报告
4.合肥学院人才基金结题报告
5.结题材料封面(模板)
6.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